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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
    2014-10-08 17:13  

    各乡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,政府各部门、直属机构:

      现将《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遵照执行。

     

     

    盐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
    二○一二年三月二日

     

     

    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

     

      为进一步完善和推进全县政务公开工作,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,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,改善行政管理,优化发展环境,提高行政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,根据国务院、区、市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我县实际,特制定本实施意见。

    一、指导思想、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

      (一)指导思想

      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以国家法律、法规为依据,以建设行为规范、运转协调、公正透明、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为目标,以公正、公开、便民、廉政、勤政为目的,依托电子政务平台,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,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,改进行政管理,规范政务行为,减少审批环节,简化办事程序,提高行政效率,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、参与权和监督权,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,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治理腐败,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与和谐社会的全面推进。

      (二)基本原则

      深化政务公开就是努力促进政务公开经常化、制度化、规范化、科学化,实现公开内容、形式、效果的统一。工作中坚持以下原则:

      1、依法公开原则。政务公开有利于提高行政执法水平,有利于推进依法行政。凡公开内容必须在法律、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予以公开。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、个人隐私外,都要如实公开。

      2、真实公正原则。政务公开必须实事求是,公开事项真实可靠,准确无误,坚决禁止半公开甚至假公开,不准欺骗群众,失信于民。

      3、注重实效原则。政务公开必须与党务公开相结合,提高工作效率,方便群众和单位办事,做到服务于民、取信于民、造福于民,建设廉洁、高效政府,以群众满意与否作为政务公开取得实效的依据。

      4、利于监督原则。政务公开的内容必须简明清楚、一目了然。认真落实民主决策、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制度,凡重大行政行为必须实行事前、事中、事后监督,有效遏制消极腐败现象,确保政务公开取得实效。

    (三)工作目标

      通过进一步完善和推进全县政务公开工作,畅通与群众沟通的渠道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、参与权、监督权等民主权利,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;政务公开内容规范、形式完善、程序严密、工作机制健全、政府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;行政权力得到有效监督,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增强。

    二、实施范围、主要内容、方式、时限和程序

      (一)实施范围

      政务公开的实施范围是:县、乡镇(街道办)人民政府、县直各部门、公益性企事业单位。在不涉及国家机密、企业商业秘密和法律规定的涉密外的前提下,凡属法律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,凡属本单位、本部门干部、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,都应按固定公开、定期公开和随时公开三种形式进行公开。

      (二)公开内容

      县政府、各乡镇(街道办)、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、各项规划及完成情况、重大决策、年度工作计划、任务和总结,领导重要讲话材料、行政审批等事项长期对外公开。涉及建设项目、财政、人事、重点工作等重大事项和涉及公众利益调整的事项定期公开。一些紧急性、临时性、阶段性的工作、依申请公开事项、群众点题公开事项随时公开。

      1、事权方面公开的内容。各乡镇(街道办)、各部门机构设置、职能确定及依据;本地区、本部门社会经济发展战略、发展规划、工作目标的制定、执行及完成情况;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、决定;重大项目的申报、论证、专家咨询、听证以及审批结果和实施情况;政府规范性文件及领导重要讲话材料;重大突发事件及处理情况;承诺的重要事项及办理结果;其他应公开的政务事项。

      2、财权方面公开的内容。经县、乡镇(街道办)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政府年度财政预算报告及执行情况;政府投资建设的社会公益事业情况;大额资金的分配和使用情况;重要物资采购、国有资产产权交易、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;重要审计结果;内部财务收支情况;内部财务审计结果;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其他事项;其他应公开的政务事项。

      3、人事权方面公开的内容。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和调整变动情况;干部的任用、调整和年度考核评议结果;公务员、事业人员、工勤人员招考录用的相关事项和结果;机构改革定编及人员分流情况;人事管理及干部选拔调整、职务晋升、奖惩情况;其他应公开的政务事项。

      4、重要行政审批公开的内容。行政管理权限、服务范围、办事依据、办事程序、办事标准、办事承诺、办事结果;行政处罚实施主体、依据、程序、种类、时限及行政处罚决定书示范格式文本等;行政许可实施主体、事项、依据、程序、时限以及许可申请必备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;行政强制措施实施主体、依据、类别、程序等;行政收费实施主体、依据、条件、范围、标准、程序等;行政执法责任制;其他重要行政执法应公开的内容。

      5、公用企事业单位服务方面公开的内容。单位的职责权限、服务范围及工作人员岗位职责,办事依据、办事时限、办事流程、办事结果,工作制度、行政准则、服务标准、服务承诺、违诺责任、投诉监督办法及处理结果,收费的依据、项目、标准及缴费办法,对工作人员违规、违纪的处理规定等和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必须公开的其他事项都要一一公开,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。

      6、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。属于国家秘密的;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;正在调查、讨论、处理过程中的,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;与行政执法有关,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、调查、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;法律、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况。

      (三)公开方式

      政务公开的具体形式要简便易行、灵活多样,根据不同的公开内容,确定公开的形式、时限。对内公开方面,一般采取召开干部会议、情况通报会议以及文件、通报、简报等形式进行公开。对外公开方面,一般采取“两屏两栏两馆一网一媒体”(电子显示屏、电子触摸屏、政务公开栏、政务宣传栏、县档案馆、图书馆、县人民政府网、新闻媒体)的形式进行公开。各乡镇(街道办)、各部门要在实践中积极探索拓展其他有效的公开形式,为广大干部、群众提供方便、快捷的政务信息服务,尽量扩大政务信息的公开覆盖面。

      (四)公开时限

      政务公开的时限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。固定性公开的内容要长期公开,一般每年更新一次;定期公开的内容可视情况分别按月、季度或半年公开更新一次;随时公开的内容每次公开时间一般控制在7至15天。对于重大或复杂性的工作,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,必要时可再次进行公开。

      (五)公开程序

      1、制定指南目录。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政务公开内容,结合实际,制定政务公开指南目录,规范公开的内容、范围、方式和时限。各乡镇(街道办)、各部门根据政务公开实施意见和指南目录,围绕本乡镇(街道办)、本部门实际,逐项完善公开内容。经本乡镇(街道办)、本部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涉密性、适当性审查后方可公开,并将公开内容报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。

      2、实施公开。各乡镇(街道办)、各部门根据本乡镇、本部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后的内容进行公开,自觉接受干部、群众的监督。

      3、收集反馈。政务公开后,对干部、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,各乡镇(街道办)、各部门要认真收集,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,并将处理结果向干部、群众反馈。各乡镇(街道办)、各部门必须认真研究和整改,对重大问题,整改后要再次公开,广泛接受监督。

      4、归档。各乡镇(街道办)、各部门对公开的政务信息资料应及时登记归档,规范保存,以备检查考核。

    三、工作措施与要求

      (一)明确任务,突出重点。各乡镇(街道办)、各部门是本乡镇(街道办)、本部门管理系统实行政务公开的责任主体,要从实际出发,把握关键环节,积极主动地做好政务公开工作。各乡镇(街道办)、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实行政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,要切实履行责任,制定本单位政务公开实施方案,成立工作机构,采取有效措施,着力组织实施。要健全机制、突出重点,积极探索、总结经验,把握规律、拓宽思路,注重宣传、营造氛围,不断把政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,确保取得实效。文广部门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报道,积极发挥典型示范作用,大力宣传政务公开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,及时回应社会关注,努力营造政务公开的良好氛围。

      (二)分级负责,协调配合。

      为了保障全县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,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实行分工负责制。

      县政府办:负责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、协调、指导工作;确定、调整、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;制定、完善政务公开的相关配套制度;指导各乡镇(街道办)、各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,督促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;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、学习与有关活动;向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报告工作;负责县人民政府及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      县监察局:具体负责监督、督查全县政务公开的全面落实工作;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发现的领导干部违纪问题以及搞形式主义、弄虚作假、打击报复、侵犯群众民主权利等问题进行调查、批评、教育和处理;负责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。

      县财政局:负责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,指导、检查、督促下属公益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工作,制定、完善相关配套制度;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经费保障。

      县总工会:负责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,指导、检查、督促全县中小型企业厂务公开工作;制定、完善相关配套制度。

      县政务服务中心:负责指导、检查、督促政务大厅各窗口单位办事公开工作;保障电子显示屏、电子触摸屏、公告栏正常使用。

      县信息中心:负责县政府网站的维护和升级,配合政府办公室进行技术指导,保障网络正常运行、网站信息上传渠道顺畅。

      县保密局:负责全县各乡镇、各部门政务公开内容涉密性工作的审查。

      其他县直各部门:负责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,指导、检查、督促下属公益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工作,制定、完善相关配套制度。

    各乡镇(街道办):负责本乡镇(街道办)政务公开工作, 指导、检查、督促辖区村(居)务公开工作;制定、完善相关配套制度。

      (三)整合资源,高效服务。

      把各种政务公开形式科学结合起来,多角度、多渠道、多途径实现政务公开。将应公开的政务信息统一集中到政府网站、政务服务中心和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,实行一个窗口对外、一个大厅办理、一条龙服务,真正把政务服务中心建成便民、利民和人民群众满意的“阳光政务”。进一步加强政务网站建设,推进电子政务应用,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网络操作管理水平,加大政务公开工作专干的培训力度。逐步推行网上查询、交费、办证、咨询、投诉、求助以及行政审批等服务项目,使人民群众得到便捷、高效的政务服务。

      (四)精心筹划,常抓不懈。

      从今年开始,政务公开工作将作为各乡镇(街道办)、各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,要常抓不懈。政务公开的主要任务:一是根据工作需要,添置完善必要的硬件设施,包括电子触摸屏、电子显示屏、政务公开栏、政务宣传栏等。二是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应用。以盐池县信息网为平台,各乡镇(街道办)、各部门创建、完善网页链接,开通政务公开信息管理入口,形成以县信息网站为窗口,各乡镇(街道办)、各部门集中发布政务信息的网站构架。三是根据公开形式和时限要求,及时更新公开内容。四是设置政务公开意见箱,公布政务公开监督电话,聘请政务公开监督员等。五是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,逐步使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、制度化。

      (五)加强监督,严格考评。

      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各乡镇(街道办)、各部门组织开展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,把经常性检查和专项检查结合起来,重点检查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、程序是否规范、形式是否恰当、制度是否健全、执行是否到位、效果是否明显。对政务公开工作抓得好的,总结经验,在全县推广;对组织领导不力,不履行职责,公开不及时、不全面、不真实以及搞形式主义、虚假公开的,严肃批评,限期整改,并落实严格的行政问责制;对侵犯群众民主权利,损害群众合法权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,严肃追究责任。年终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乡镇(街道办)、各部门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考核,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责任制目标考核管理考核之中。

      (六)注重实效,整体推进。

      各乡镇(街道办)、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,始终遵循严格依法、及时便民、全面真实、注重实效的原则,按照县、乡镇(街道办)两级政府同步公开,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,改进机关工作作风、提高行政效能、营造廉洁高效、服务优良发展环境,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,采取党务公开、政务公开、村务公开、厂务公开相结合,事前、事中、事后公开相结合,长期公开、定期公开和及时公开相结合,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相合,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,创新机制,上下联动,整体推进,确保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。

     

    附件:1、盐池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指南目录

          2、盐池县县直各部门政务公开指南目录

          3、各乡镇(街道办)政务公开指南目录


     

     

    盐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
    2012年3月2日印发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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